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——创新层挂牌公告
来源: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——创新层挂牌公告-最新动态-上海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-永继电气 发布时间:2021-06-13 06:43:52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
为规范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)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准则。
第二条
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创新层挂牌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。
第三条
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;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,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,公司均应当披露。鼓励公司结合自身特点,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披露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,但披露的信息应当保持持续性和一致性,不得选择性披露。
第四条
公司年度报告的正文应当遵循本准则第二章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。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公司确实不适用的,公司可以根2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适当修改,并说明修改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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